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莆田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
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PTNSYH-BG-25-1-27 (华兴源采招〔2025〕057号)
二、项目名称: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B.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A、B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11 月 21 日至2025年 12月 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 月 12日09:00时,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六、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间:2025年11 月 21 日至2025年 12月 1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投标人用邮箱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招标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若采用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人需将保函需单独密封,开标现场递交,作为核验保证金使用)。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九、我司将在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没有在以上公告栏上查看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
| 开户名 |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
| 账号 |
35050163620700000811 |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代理机构联系。
十二、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
联系人:沈先生 0594-2530158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传真:139 5959 3959
电子邮箱:165473325@qq.com
附:标的一览表
单位: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年最高限价 |
总价 最高限价 |
详细要求 |
| 1 |
莆田农商银行营业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2600000.00 |
7800000.00 |
详见技术 要求 |
★备注:不满足或不接受下述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
3、报价分为含增值税的报价和不含增值税的报价。本项目所涉及的用于比对的最高限价、最低中标价、报价均指包含增值税的报价,不含增值税报价=含增值税报价/(1+增值税税率),即投标人需开具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的报价。
4、中标方实际用于合同签订的价格为含增值税的价格,包括税金等费用。
5、补偿条款:中标后合同签订执行时,若中标方最终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低于合同约定税额,低于部分应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作为中标方对招标人的补偿金。
6、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响应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报价人对本项目的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