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租公告
文章作者:莆田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房屋招租公告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一处房屋拟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欢迎有意愿承租的单位/个人前来参与。
一、房屋情况、出租期限
房屋名称 | 坐落位置 | 面积 | 租期 | 备注 |
塔兜社房产 | 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595号(麟峰小学旁) | 约151.83㎡ | 3年 | 2层2坎店面 |
备注:1.本次招租租金不含税费及水电费等。
2.本次招租租金的起租价格为10000元/月,加价递增幅度为100元的倍数(房屋招租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3.本次招租以价格最高者为承租方。
二、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意向承租方实地考察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30前。
(三)招租时间和地点:2024年 11月28日上午9:00,在莆田市霞林街道南园西路266号莆田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逾期到场参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拍人将被拒绝。
三、意向承租人要求
(一)意向承租者:个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意向承租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三)委托参与的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
四、招租保证金
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各意向承租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提交。(注:保证金转账缴纳的,必须备注“塔兜社房屋租赁保证金”事项, 户名: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部,开户行:9040203000126210500001)
五、相关招租要求
(一)在本次招租期间非因原则性问题、无倾向性因素,若本次招租只有一人报名时,我行有权决定以不低于该房屋的起租价格出租给报名人。
(二)在承租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及综合治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租房屋均以其现状(包括产权现状、使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招租。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招租房屋情况,不去察看或错过察看时间,均视为认可招租房屋现状。
(四)招租成功后,承租人应在15日内与本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范本(见附件),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签订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没收招租保证金。
六、公告公示情况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网上发布本项目的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信息,请意向承租方及时关注,意向承租方若没有在上述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朱女士 13599882658 刘女士 18850730231
附件:1.房屋招租报价单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